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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野生动物,境遇却不相同
2010年01月26日10:03 | 来源: | 作者: 陈丽君 周玄律 高峰 | 编辑: 樊慧

  日前,梅溪森林派出所民警在林区巡逻时得到一条信息,一辆从安徽广德开往孝丰的中巴车有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的嫌疑。在高禹交警中队的积极配合下,梅溪森林派出所民警在高禹镇南湖监狱五监区西侧公路上成功拦下这辆白色中巴车,并从其后备箱中查获华南兔15只(活体),灰胸竹鸡6只(活体),野猪一头(死体),均属一般保护野生动物。

  经查,该批野生动物系孝丰镇的仰某从安徽广德收购而来,准备运往孝丰农贸市场销售。森林公安当场依法没收了仰某非法运输的野生动物,并及时放生。   

  同是野生动物,境遇却是天壤之别。就在这件事发生后不久,递铺森林派出所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称:因为天气寒冷,一只灰鹭在县委党校的工地上避寒觅食,群众要求相关部门予以保护。相隔一天,安城桃城社区一受伤红角鸮(俗名: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又得到当地群众救护。在民警的帮助下,灰鹭和猫头鹰都被送至中南百草原野生动物救治中心饲养。 

  同是野生动物,有的差点被违法嫌疑人送上餐桌,有的则被好心人细心保护。森林公安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随着“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建设的影响力不断扩大,野生动物保护意识逐渐深入人心,但仍有少数人为牟取不法利益,将黑手伸向野生动物。2010年,我县森林公安已将野生动物管理作为保护森林资源的工作重点,特别是将加大对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的打击力度,让野生动物在安吉“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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