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获悉,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日前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10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据介绍,根据监督法对经常性监督工作的要求和《安吉县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安排,按照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形式、提高监督实效的原则,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了2010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大会议案、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监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0年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并对项目责任部门开展工作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立案与涉诉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环保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县环保局开展工作评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关于生态修复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看守所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文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和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09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关于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关于201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协助和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认真落实《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法制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