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2009年度安吉县房地产工作会议了解到,今年房地产销售价格从3月开始逐渐攀升,很多楼盘甚至已无房可卖。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市场,杜绝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违规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县规划与建设局近日专门出台了相关规定。
“今后房地产企业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许可规模。小区总开发规模在2万平方米以下的(若单幢房屋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必须一次性申请预售许可。”据县房管处负责人介绍,我县今后将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建筑面积条件。
据了解,本次商品房销售市场管理相关规定还对商品房销售管理进行了完善。具体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0日内必须公开销售;已在网上公布的可销售的商品房(可售房源),购房人要求购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售,具体房屋情况见售楼部现场销控表;在《商品房预定合同》签订15日内必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未签订的,预定合同自动撤销,预定的房屋变为可售状态;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逾期未备案的,该项目“商品房网上销售系统”将自行关闭,待房地产管理部门查处后,方可重新开启。
据悉,县房地产管理处还将不断加强房地产信息网系统建设工作,积极宣传房地产信息网在商品房销售中所起的作用,做好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工作,及时公布商品房销售信息,并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即时更新商品房销售信息。针对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扰乱房地产市场行为的,经查实后,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将停止该楼盘的销售,并将要求该房地产开发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予改正的,作为不良行为,该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并按规定予以降低直至撤销资质处理,同时按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