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叶海珍率县文明办、公安局、城管局、交通局、卫生局、昌硕街道、开发区(递铺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到县城实地检查指导我县省示范文明县城创建工作。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阳光工业园区、天目新村、人民医院、百汇商场、客运中心等地,对环境卫生,小区人防、物防、技防工作,“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市场及交通站点的管理进行了检查和指导。
在检查中叶海珍指出,创建省示范文明县城不是某个部门的工作,而是全民共同的工作。县文明办要按照创建标准细化部署,将责任落实到每个点上。要建立考核体系,建立一周一报制度,加强督察。各个相关部门要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一一落实整改,建立常检查、常督促、常整改的制度,分阶段提高县城的整体品位。在创建中,也要注意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做到物质文明和市民素质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