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质是工商部门帮扶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的重要利器之一。昨日,记者从县工商部门获悉,我县已有3家企业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股权金额达1680万元,通过股权融资5385万元。
2008年10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出台时,县工商局对全县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东人数200人以下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进行股权出质的企业进行调查预测,股权质押至少可以给我县企业带来37亿元的资金。
对比之下,两个数字相差甚远。为什么看似双赢的融资新渠道却行之艰难呢?“企业翘首、金融机构沉默,让股权质押陷入了一种执行的悖论。”县工商部门负责办理股权质押的相关工作人员说。
新渠道的破局
日前,一家落户我县的杭州市园林绿化公司与一家名为“中财”的担保公司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签下合同,公司把价值1000万元的股权抵押给担保公司,同时公司获得了担保公司588万元的资金。
记者从窗口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县共办理3起股权质押,另外两起分别为一家水泥公司用500万的股权质押换来融资4712万元,一家私营的竹家具公司用180万的股权撬动融资85万元。“安吉有3起,这在湖州市是属于多的。”县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撬不动”的困局
一年多过去了,却只有3家企业、1680万元的股权通过股权质押“活”了起来,而更值得一提的是,三起之中的质权人类型从担保公司扩充到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却没有一起是有金融机构直接参与的。
“企业翘首,金融机构并不是‘很感冒’。所以1680万元到37亿元,这条路很远。”县工商窗口负责人告诉记者,金融机构“裹足”的原因大致分为两方面。
首先,股权质押一般都是在企业由于不动产已作抵押,致使二次融资十分困难的条件下才会采取的“第二路径”,这样造成了金融机构对申请股权质押企业运营情况的“疑虑”。
另外,金融机构受理股权质押有较高风险,高估股权或评估股权不合理会给金融机构带来损失,更重要的是质押人一旦经营不善或资金链断裂将导致股权贬值,金融机构将蒙受更大的损失。据了解,中财担保也是在掌握了这家园林绿化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资金情况才受理这起担保的。
最后,县工商部门走访了县内各大金融机构,发现了金融机构对股权质押不“感冒”的另外一个原因是:今年以来,金融机构的一般业务很‘饱满’,并没有很强烈的主管意愿去开拓这一业务。
悖论并非无极可破
公司在“别无他法”的情况下选择股权质押,而金融机构又不愿意承担股权可能带来的风险,股权质押在执行上遭遇了一种悖论。
但悖论并非不能打破。
据了解,在国外,股权出质已经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融资方式,这是因为国外的信用保障和监管体制都比较到位,金融机构担保风险较小。
走访中,部分金融机构坦言,如果相关部门能够采取更有力的防范措施,准确甄别融资企业材料的真实性、企业破产后偿还贷款的能力等,金融机构也不愿意放弃这块“肥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