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珅”成了饭庄招牌
昨日,南岸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对户外广告巡查时发现,在南坪回龙路山水长天83号附9号的一家饭庄,其店招为“和珅饭庄”,主要经营农家土鸡、土狗。这家店在店门楣上,挂出了一个木质的招牌,在二楼位置,又以喷图的方式制作了一个更大的招牌,均写着“和珅饭庄”四字。
店主还怕不吸引人眼球,又在店外的人行道上,制作了一个灯箱广告,可谓将“和珅”的名字发挥到最大。
借大贪官提高知名度
据店主介绍,他们取这个名字就是想借和珅的名气,提高知名度,而且他们认为“和珅是大贪官,在位时富可敌国,取这个名字也是想沾沾他的财气”。
执法队员认为,众所周知,“和珅”是清朝的一个大贪官,在群众的心中,只要一说起“和珅”的名字就会联想到“贪官”。执法人员对店主进行了政策宣讲,他的店名不符合《广告法》第三条:“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的规定,也不符合市委、市政府在广告专项整治中“思想性”的要求,而且还与“广告要与城市景观相协调、与重庆形象相协调”的指导思想相悖。
店主当场拆除广告
南岸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向经营者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后,当场责令经营者对上述违法广告进行了拆除。经过教育后,店主认识到这个店名确有不妥,很配合地将广告进行了拆除。
南岸工商局商管科的执法队员称,在今后的工作中,他们将进一步严格户外广告内容的审查工作,加大对户外广告的监管巡查力度,确保广告内容符合“合法性、思想性、艺术性”的要求,为净化广告市场做出贡献。
饭庄悬挂的大型广告。
在执法队员的要求下,店主自行拆除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