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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买保鲜膜要认“食品用”字样
2009年12月11日08:59 | 来源: | 作者: 吴静 | 编辑: 樊慧

  “这种保鲜膜上没有标明是‘食品用’,怎么还是老包装?”近日,记者在县城多家商场购物时发现,商店内出售的保鲜膜不少依然是老包装,鲜有标注为“食品用”的字样,不过旧包装正在大力促销。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从本月1日起,《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新国标就已经正式实施了,新国标明确规定,用于包装食品的保鲜膜将标示“食品用”字样,其中,PVC保鲜膜应标有“不能接触带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炉加热”、“不得高温使用”等警示性语言,其他类别的保鲜膜如宣称可微波炉加热使用,应标有“可微波炉使用”、加热方式及温度等。否则严禁销售。

  记者在县城一家大型购物超市二楼看到,保鲜膜品牌很多,外包装十分花俏,价格从4元到10元以上不等。记者注意到,绝大部分产品都标明了厂家、生产日期、材质、规格等基本信息,也明确标注了适用范围、耐热温度等警示语,不过不少产品介绍上仍写着“食品保鲜膜”,没有明确标有“食品用”字样。只有一种名为“妙洁”的保鲜膜标注有“食品专用”的字样。该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实新包装已经陆陆续续在上架了,旧包装只能大打促销牌,大规模的促销与新标准实施有很大关系,厂家需要清理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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