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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委:时速超20公里电动车主需考驾照
2009年12月07日15:53 | 来源: | 作者: | 编辑: 樊慧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6日晚就电动摩托车标准有关情况发布说明,称新批准发布的4项“电动摩托车标准”与“电动自行车标准”界限明确,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是具有明显不同特点的两种产品。

  据介绍,标准中规定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小于50公里,或重量大于40公斤且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公里。除以上时速和重量的规定外,标准还对电动摩托车动力性能、转向、灯光信号等多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国家标准委表示,电动摩托车是摩托车的一种,“符合标准的电动摩托车按照机动车管理”。

  由于被认为将大部分电动车划为摩托车,并要求按照机动车管理,将于明年开始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引起了消费者和企业等多方关注。

  又讯:

  中国自行车协会申请缓行“电摩国标”认为对电动自行车不公平

  “距离电动摩托车国标实施,只有25天的时间”,陆金龙说,由于国家标准委员会今天才会看到他们的申请书,所以,何时能接到官方回复还是一个未知数。

  他表示,电动摩托车国标的制定过程,相当于一次立法过程,所以,向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提出“延期执行”申请,是他们目前唯一能采取的自救方法,“如果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裁定,仍按原定明年1月1日起实施电动摩托车国标,或者是到了明年1月1日,还没有接到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的回复,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做”,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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