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我县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城乡发展,努力实现人人享有老有所养,《安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凡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除外),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三部分组成, 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目前我县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也就是说,只要是2010年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离退休、退职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人,不用缴费每月就可领取60元养老金,真正普惠制,全覆盖。
今年我县60岁以上人口达到7.2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6%,我县原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推行,目前共有参保人员1万余人,约近6万人无社会养老保险(障)待遇。而且全县享受养老金待遇的农民仅100余人,月平均养老金水平只有50元。这次我县出台综合性更强、涵盖面更广、福利度更高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标志着我县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衔接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已经确立,并朝着“人人享有”的目标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
单锦炎表示,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领会意义,明确目标、广泛宣传,落实责任,相互协调,有序推进,把党委政府的温暖传递给城乡居民,将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会议同时部署今年全县清欠农民工工作,自今年12月1日起至2010年2月5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做到“三个确保” :“确保春节前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确保不发生新的工资拖欠,确保不发生因企业欠薪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单锦炎强调,既要立足当前,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又要着眼长远,加快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开发区(递铺镇)、高禹镇、规划与建设局、县信用联社、县工商银行作表态发言。会上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防范农民工工资拖欠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