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县经贸委获悉,经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等部门审核,我县上年度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于近日下达,我县2家金融机构获得省级补偿资金63.83万元,县级补偿额54.4万元。
据悉,小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是一项政府引导性专项扶持资金,用于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小企业融资难题。
在补偿办法中,小企业指的是上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下且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00万元以下的企业。以上年度小企业贷款月均余额为基数,按小企业贷款比上年净增额的0.5%的补偿标准,农业银行安吉支行及县信用联社去年小企业贷款增加额分别为1517.41万元和24017万元,共获得省、县两级风险补偿资金11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