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信 爱安吉APP
您当前的位置: 安吉新闻网>>新闻中心>>安吉社会新闻
居民:服务未到位,物管费为何还要多收3毛? 物管:房屋性质不一,收费合情合理
2009年11月30日09:49 | 来源: | 作者: 林贤飞 | 编辑: 樊慧

  日前,东方雅苑居民刘先生来电反映,称该小区保安和绿化服务都未起到应有的作用,因为自己放在商铺门前的东西经常丢失,而商铺后门的绿化服务又没搞好,而且每平方物管费还要比住宅多收3毛钱,他认为这种服务和收费不对称,但不知其中道理何在。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商铺面积有130多平方米,小区物管处对其收取的物业管理费是0.8元/平方/月,每个月所交的物管费100余元。刘先生说:“交物管费是天经地义的事,因为我花钱的目的是购买由物管处提供的安全、干净、便利、舒适等服务,但是,我交了钱后,放在商铺门前的扫把、拖把已经丢了好几把,保安整天在小区门口‘站岗’不巡逻,这是服务不到位。”此外,刘先生还提到商铺连接小区的后门处绿化情况,他认为绿化服务未起到作用。这两项服务不到位让刘先生很不满意,更让他感到不解的是,同等单位面积,商铺物管费比住宅收取的还多。

  据了解,东方雅苑由浙江华都房产公司建设,目前物管方面也由该房产公司东方物业来管理。针对刘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该房产物业经理陈国栋。陈国栋称在该小区配备了3名保安24小时负责小区的安全,其中白天两名保安值班,一名保安在小区门口负责安全,另一名保安不间断巡逻,夜间一名保安值班。他说:“由于只有一名保安来回巡逻,因此不能时时刻刻监控到小区里里外外每个角落。针对小偷从商铺门前顺手牵羊,我们将加强商铺一带巡逻,同时请业主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谨防被盗。”对于绿化方面,陈国栋称小区内的绿化全部按照规划建设实施,绿化也有专人负责,在服务方面有问题,业主有好的建议,物管接纳并提高服务质量。

  针对商铺和住宅的物业管理费收取问题,陈国栋明确表示,商铺物管费是0.8元/平方/月,住宅物管费是0.5元/平方/月,不同收费的道理在于两者使用性质不一样,而且相关费用在经过公开招标的,因此是合情合理的。

  链接失效

糟糕!链接失效了。

建议您:

  • 稍后刷新本页
  • 等待片刻,本页自动带您前往首页
  • 安吉新闻网是由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安吉新闻集团主办,安吉文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制作维护 | 浙新办[2004]28号 | 浙ICP备05010853号
    本网电话/0572-5687133 | 智慧安吉APP热线/0572-5680008 | 新闻热线/0572-5223000 | 邮箱/ajnews@163.com |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祥和路178号9楼
    中国安吉网政务新闻视窗APP)法律顾问: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