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我县召开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动员大会,全县54家一级预算单位的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参加会议。根据改革推进的总体要求,从2010年1月1日起,全县一级预算单位将全面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今年11月1日,我县对经贸委、林业局、环保局、药监局、文广新局等5家单位进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目前运行情况良好。据了解,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一项创新,但不是完全“另起炉灶”,是构建公共财政体制、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必然要求,并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现象的发生。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坚持“三不变”原则,即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限,不改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权限,不改变预算单位会计核算权限。根据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在清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基础上,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建立分月用款计划制度、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建立预算执行管理信息系统和新型的财政国库动态监控机制。
据了解,我县目前确定县工行、建行和县信用联社为代理银行。为确保明年1月1日顺利推行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做好代理银行的选择工作和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开设工作。为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会议要求县财政局做好信息系统的安装和联网调试,以及业务培训工作。人民银行在这次改革中承担重要责任,在国库支付清算、代理支付商业银行监管等方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