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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女子不满强奸案判决当庭扇法官耳光
2009年11月18日17:16 | 来源: | 作者: | 编辑: 樊慧

前日,当事人吴某因不满法院判决结果,在成都中院向她送达二审判决时,竟公然在法庭辱骂、殴打承办法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已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市中院依法决定对她司法拘留15天,并在当晚将她送交到了拘留所。

今年30多岁的吴某,曾以她前男友对她实施了强奸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而公安机关经依法审查,认为并没有她所述的犯罪事实,不予立案。此后,吴某又以前男友对她实施了强奸,并造成其患上妇科疾病为由,向龙泉驿区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她医疗费等共计7万余元。庭审中,由于吴某不能提出证据证明她所患疾病与前男友有关,一审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之后,吴某又提出上诉,并要求法院二审对其前男友按强奸罪进行处罚。

市中院二审后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了她的上诉,维持原判。

前日,成都市中院依法向吴某送达二审判决。当吴某看到判决结果后,就开始撒野,大闹法庭,法院工作人员马上对她进行了安抚和释疑工作。吴某不但不听任何解释,反而辱骂、殴打法院工作人员,并用拳头击打书记员的腹部、颈部,还将耳光重重地扇向承办法官、保安,甚至还当众脱裤子制造事端,事后还拒绝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赔礼道歉。

据了解,这名当事人在一审宣判时,就曾当庭撕毁判决书、砸坏法庭设施,因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被司法拘留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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