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丽乡村建设不仅只是硬件设施的投入,更注重风清气正的社会软环境建设。近年来,我县坚持以优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弘扬清风正气,引领民心民意,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坚持乡镇机关、基层站所、村级组织三位一体的工作布局。开展“述职述廉评议”工作,每年120余名党政“一把手”定期报告有关情况,采取“听、看、谈、评”四位一体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同时还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果记入村级“一把手”廉政档案,实行创建工作“一票否决制”。今年7月21日,我县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县级单位,就加强责任追究工作在全省作了经验交流。
积极构建惩防体系。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区建设的“安吉模式”,我县积极探索惩防体系构建向村(社区)、基层站所延伸的新方法、新途径。加强村级纪检小组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系,实现惩防体系工作网络的全覆盖。
推进工作创新。在美丽乡村建设推进过程中,我县始终把工作创新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创新、调整和完善权力运行机制。与美丽乡村创建同步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两项创建活动。仅2008年就有21个村被命名为县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2个村为市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2个村为省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
与此同时,为加强监督建设过程的监督,我县全面实行村级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公示听证三项制度,2008年全县50个美丽乡村创建村的村务公开满意率达98%;建立村级重大事项报告备案制度,据统计,全县各村已报告重大事项54件,备案工程项目建设协议78件;突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重点,督促所有建设项目按规定进入县、乡镇两级招投标平台,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