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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亿元巨额民间捐赠引争议 引发制度思考
2009年10月21日17:24 | 来源: | 作者: | 编辑: 樊慧

 
近年来,捐出个人股份以成立慈善基金会的国内企业家。

  (人民图片)

  新华都慈善基金会10月20日宣布成立。新华都集团董事长陈发树将其个人持有的价值83亿元人民币的有价证券,全部捐赠给新华都慈善基金会。与以往慈善基金不同的是,它全部来自民间,而且是单一的个人出资。

  陈发树的慷慨捐赠,在引起巨大关注的同时,也引发了不少质疑——民间的慈善基金如何做到公开透明?为何民间慈善基金如此稀少?

  基金是否为避税而设?

  “新华都慈善基金”的资金,全部为陈发树个人所持有的流通股股票,包括紫金矿业、青岛啤酒、云南白药等等。新华都集团总裁兼CEO唐骏出任新华都慈善基金会的执行理事长,全面负责新华都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和日常运营。

  唐骏说,基金的设立得到了各级政府大力支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新华都慈善基金的设立,完成了所有相关法定手续,历时5个月。



  相关专家马光远说,对于民间的私募慈善基金会是否能够享受公募慈善基金会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如何保证全部用于慈善?

  据介绍,新华都慈善基金将采用企业化运作。“除了请专门的公司托管这笔巨资,做到保值增值,还将请专业的审计部门来监管,同时我们也会定期向全社会公开我们的运作状况和未来计划等。”唐骏说。



  马光远介绍,我们国家目前对于慈善基金会的监管还很薄弱,基本上“无法可依”,以“自律”为主。“制度上的缺失其实会大大地降低人们参与慈善公益的积极性”。

  捐赠背后的制度思考

  马光远认为,在我国,民间成立的非公募慈善基金存在注册难、纳税难等一系列制度上的问题。“民政部门对于成立慈善基金很慎重,因为会担心有人打着慈善的名义,搞一些别的活动,所以要求必须挂靠单位,要有主管单位,以纳入统一的政府管理,否则不会给予注册。”

  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研究员资中筠认为,我国政府在法律法规方面对于建立公益慈善基金的鼓励和激励作用非常不足。她举例说,在税收制度上,减免措施的可操作性非常弱,很多民间的私募基金会都没有减免税的资格,即使有,落实起来也非常困难。

  陈发树“豪捐”消息一出,质疑声似乎要比赞美声来得更猛烈,“避税说”、“炒作论”接踵而至。马光远认为,这一方面是由于中国的富豪社会信誉度太低;另一方面,是我们的制度并没有给公众一个可以信赖的平台。

  马光远认为,制度上的不足主要还是因为我国目前民间的私募慈善基金数量太少,“如果很多人来做这件事情,制度自然就会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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