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庭设在乡下,实实在在维护百姓利益,这是群众的万福啊!”当报福镇8家商户全部领到了某建筑商拖欠了2年多的债务56580元时,他们对县法院在乡下设立“巡回审判庭”表达了由衷的赞赏。
据了解,2006年4月,浙江某建筑公司承建了报福镇一单位的住宅楼,镇上8家商户分别向建筑公司供应钢材等建材或提供服务,按双方约定,当年12月底结算建材等欠款。但完工后,该建筑公司欠下一屁股债走人了。经商户多次催讨,2008年1月25日,该建筑公司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住宅楼所属的单位直接付款,但由于种种原因,该欠款拖了两年多仍未付。今年9月初,8家商户向报福镇综治办申请调解。该镇综治办负责人樊泽文立即召集双方协调,并详细介绍了县法院在该镇设立的“巡回审判庭”诉调对接机制及其好处,最后双方达成付款协议,约定一次性付清。
9月15日,商户和欠款单位共同填写了“申请表”,写明调解案由、双方基本情况,争议的主要内容以及达成的协议条文等。9月16日,“巡回审判庭”接到镇综治办移交的申请后,法院调解中心立即派出2名调解指导法官上门巡回办理,现场指导综治办调解人员及当事双方填写、提交相关材料,并当即开展审查工作,当天制作民事调解书发送双方。
按照约定的付款日期,日前,建筑商如数将欠款汇到法院账户,8家商户领了钱后高兴不已。没出镇就案结事了,这是8月份“巡回审判庭”下乡后,首批经双方申请法院审查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效力的案件,收到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