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湖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组从22日开始对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巡察工作。
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组组长沈慧芳作了动员讲话。她强调,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意义;要明确要求,共同推进巡察工作的自觉性;要密切配合,切实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中祥代表县四副班子向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组汇报了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近年来,我县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以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坚持惩防并举,推进标本兼治;以作风建设为保障,深入解放思想,推进科学发展,全面并创造性地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在促进经济、保障发展、维护稳定中得到了有效加强。
唐中祥说,接下来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最近下发的“四个文件”要求,切实发挥党委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龙头”作用,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认真落实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组的意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突出惩防体系建设重点,坚持成功经验,认真查漏补缺,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水平,为实现既定的发展目标而努力。
县委副书记刘宏伟主持会议。县领导梁为民、陆为民、李晓良、赵德清、吴佩勋、吴向明、周小平、陶紫正、张为华、杨路侠、金凯、徐礼明、王龙生、朱玉成、兰林富等参加会议;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组成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武良,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主任,县纪委副书记,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及县委宣传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