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意见》对我县旅游业发展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转型方向,政策向“大好高”项目倾斜。
据介绍,此次新制定的《意见》,一个最突出的特点是政策将倾向于旅游业的“大好高”项目,引导旅游业从“低小散”向“大好高”提升,优质旅游项目将成为今后休闲旅游业发展的风向标。
例如,《意见》显示,今后我县对三星级以上饭店和3A级以上景区升级改造的,经相关部门认证,其上缴县财政的实收部分税收,按上半年所缴额度为基数,以后两年内实现的比上年增量的地方所得部分给予一定数额奖励;经改造升为四、五星级的饭店(或经改选后评为4A、5A级的景区),且无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旅游投诉的,分别奖励增量总额的80%、100%。
此外,能够结合本地特色的大农庄及新型业态的高档休闲旅游项目,也将得到政策的倾斜。根据《意见》,凡结合当地产业特色、集中连片流转超过50亩,投资达500万元以上的大型农庄,经相关部门认证,按第一个盈利年度所缴所得税额为基数,以后两年实缴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增量部分全额奖励。对于大力引进的主题公园、体育健身、文化创意、高星级酒店、高等级景区、主题农庄等高档休闲项目,我县也将给予“一事一议”的优惠政策。
另外,《意见》还突出了旅游人才的培养,鼓励引进、培养旅游管理、从业人才,鼓励在全县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旅游人才队伍。同时,鼓励合力打造品牌,加强旅游企业的对外宣传促销。
“《意见》表明了我县对旅游业转型升级的方向引导和转变力度。”县旅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紧紧围绕“中国美丽乡村”、“中国大竹海”两大品牌建设,将积极完善旅游功能、提升产业层次,鼓励旅游业向优质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