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报后,镇司法所、调委会及时介入调解。通过由专业人员对该工程的帐目进行审计、核实,弄清这笔款项中含民工工资约21万元的事实。及时联系劳动保障部门,明确这起纠纷的处理方向,即包工头逃跑,应由承包建筑公司承担一切责任。在调解过程中,一方面稳控民工的情绪。另一方面从法律层面讲明工程承包方必须承担的责任。
经过连续五天五夜的工作,双方终于达成共识,承包方某建筑有限公司支付民工工资21万余元,并分两次予以支付。该起纠纷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