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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房价之痛:一套房子透支了几代人的积蓄
2009年09月04日09:26 | 来源: 经济参考报 | 作者: | 编辑: 樊慧

 房价正在重回“疯狂”状态。2009年上半年,北京房价涨幅近三成,上海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不断走高,逼近1.74万元/平方米的历史最高纪录,深圳房价创11个月来新高,广州位居全国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月度环比涨幅首位……

    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中国部分城市房价过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不仅是普通老百姓买不起房子,中等收入群体也感觉很吃力。在高房价的挤压下,越来越多的家庭为了一套房子耗尽了一生的财富,甚至是几代人的积蓄,这已经成为了社会不可承受之重。

    房价飞涨的年代

    “从2003年到2009年,特别是2005、2006、2007这三年,国内房价上涨出现了过快过猛的势头,这几年房价至少涨了3倍。比如北京的现代城,003年的房价只有4000元至5000元,但现在已经涨到2万多元了。”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曹建海说。

    一般而言,估算房价合理程度的标准主要有两种国际通行的方法:租售比和房价收入比。如果以这两种指标来衡量国内房价,会发现国内房价涨幅已经显露出不合理之处。

    所谓“租售比”,是指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的月租金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价之间的比值。国际上用来衡量一个区域房产运行状况良好的租售比一般界定为1:300至1:200。

    根据国际上的一般情况,租售比大致在1:260至1:100之间。这就是说,如果把房子拿去出租,100个月至260个月,也就是大致10年至20年就能收回购房款。但是,现在中国的房价与租金之间的比例大致在1:400以上,超过1:500的也有。

    “房价收入比”,是房地产价格与居民平均家庭年收入的比值,反映了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比值越高,支付能力就越低。

    房地产中介机构中大恒基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和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的相关数据计算得出,目前北京市的房价收入比已达27:1,超出国际平均水平5倍。

    中大恒基市场部经理张大伟表示,北京市的房价收入比达27:1,相当于夫妻双方不吃不喝努力27年才能买到一套房。而根据国际标准,房价收入比应维持在3至6倍的范围内才算合理。即便不把房贷因素考虑在内,北京市的房价收入比也高达17:1,远远高于国际标准。

    曹建海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上海陆家嘴的房价是5至10万元每平方米,而东京中心区的房价也是5至8万元每平方米。上海的面积是东京的3倍,GDP只有东京的1/10,但是现在上海的房价已经跟东京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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