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9日,肖克成在拆除一废弃砖窑时,从2米多高的地方摔下来,造成8级伤残。除住院期间的医疗费19204.89元由企业负担外,肖克成不好意思再向公司老板提有关的赔偿。今年7月份,越盛磁性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了调解组织,肖克成反映了自己的情况,结果乡、村和企业三家调解组织的负责人一起协商,很快就给了肖克成满意的答复。
“办企业,难免会碰到工伤事故,如果每一件事都要到县劳动保障局去反映,既花时间又费精力。”为了积极应对劳动争议不断增加的严峻形势,全面增强我县调处劳动争议的能力,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我县在今年6月4日出台《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四级联动”调处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乡镇及规模以上企业内部和工业企业比较发达的村要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据了解,皈山乡是我县第一个建立乡、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乡,全乡11家规模企业和5个行政村都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皈山乡观音桥村村委会主任王幸福非常高兴地说,全村有6家企业,从业人员300多人,村里、企业都有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企业有劳动纠纷可以直接在企业内部或者在村里协调解决,不再需要跑到县劳动保障局去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