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小木桥托儿所无食堂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合格证、房屋质量安全证明,属于非法办学。县教育部门多次到现场宣讲法律,进行劝阻,但其仍在违规招生。今年3月份,县教育局已责令其停止办学,业主余爱蓉依然不予执行。为此,县教育局决定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0余名儿童也将被介绍到附近合法托幼机构接收。
县教育部门再次提醒市民及外来民工子女家长:要增强法制意识,在送子女入学时务必认清这所学校(幼儿园)是否依法登记,千万不要将子女送入非法举办的学校(幼儿园),以免儿童身心遭受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