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正当春笋拔节时,吉某、肖某争执升级,双方发生了打架事件,肖某还将吉某山上的毛竹用锄头打裂16株,吉某伤心至极,就不让肖某从他的竹林山路上运输毛竹。对于两人之间的矛盾,钱坑桥村委会先后调解了两次,但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互不相让,吉某拒绝在调解书上签字,并撕毁了调解书。双方的结怨进一步加深。
8月初,梅溪森林派出所接到吉某、肖某的报警电话。办案民警了解情况后,考虑到这起农村基层纠纷的特殊性,决定同村委会干部一起介入调解,彻底解决双方的矛盾纠纷,让他们今后和睦相处。
日前,在民警、村干部的协调下,经双方协商,双方当事人对山林界线进行重新划分确认,埋好界石,并写好协议、画好图纸。同时,肖某赔偿了吉某16株毛竹的损失费用,吉某在承诺书上写下今后肖某可从他的竹林山路上运输毛竹的承诺。至此,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