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这五条常态严管措施指:依法从严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超速50%以上、有多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及时接受处理的机动车、建立对辖区客运企业车辆的定期巡检制度、建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数据库。
根据这五条常态严管措施,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一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查获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不仅要依法进行处罚还将抄送纪检监察部门。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速180公里以上、普通公路行驶时速135公里以上、城市道路行驶时速105公里以上及公路营运客车超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定期在媒体公开曝光,依法一律予以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同时,对有超速行驶50%以上、5次以上违法记录的机动车、公路营运客车超员20%以上、酒后驾驶、闯红灯、假牌套牌、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除依法处罚外,还将机动车及驾驶人列入“重点监控车辆(驾驶人)”数据库进行重点监管。
从交警大队统计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我县已查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60起,其中14起为醉酒驾车,拘留人次已达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