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共进行了五次大规模的政府机构改革,每一次都是应时而改,因需而革。而每一次改革,无疑都会提高运转的效率,推动前进的进程。
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全党工作的重点也转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1982年国务院以精兵简政为原则,率先进行机构改革,废除了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精简了各级领导班子,加快了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步伐。
1982年为打破城乡间的壁垒,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中共中央发出《改革地区体制、实行市管县体制的通知》,首先在江苏试点,次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198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发出了《关于地市州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积极实行地市合并,推行市管县体制”。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通知精神和省委的部署,全省地市党政机关的机构改革,在省委的直接领导和中央派赴浙江工作组的帮助下,先后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在1983年3月初就进行了机构改革,对杭州、宁波、金华、湖州、嘉兴5个城市分别实行了市管县和撤地建市,绍兴于3月底撤地建市,第二批有温州、丽水、台州、舟山进行了地市合并,至此全省全部实行了市领导县的体制。此次改革撤销嘉兴地区和县级湖州市,设立湖州市,将德清、长兴、安吉三县划归湖州市管辖,建立了以城市带农村的领导体制,并报国务院批准。
1983年7月2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了这个《决定》。
自此,安吉告别了隶属于嘉兴的历史,进入了隶属湖州的新时代。
记者感言:在当时的情景下,推行市管县体制改革,对于密切城乡关系、推动城乡工作、促进城乡一体化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地区机构重复、行政效率低下、人员闲置问题,起到了加强行政管理的积极作用,发挥了中心城市对农村发展的带动作用;打破了市县之间多年的壁垒,以及城乡分割、工农分离的封闭式的自然经济格局,使城乡经济按照专业化分工和自然协作的原则,发展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经济联系;另外,在一定程度上还促进了区域市场的统一。从今天看来,这也是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机构改革。
而眼下新一轮“省管县”体制决策高层也正在酝酿中。纵观中国改革的历史进程,不难发现,每一次改革举措的实施,都是发展活力的尽情释放、发展潜力的深度挖掘、发展魅力的巨大彰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