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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 於袁民摄
不久在我县,企业排污权将成为一种资产用来“买卖”。从县环保局获悉,目前我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办法》已起草完毕,排污权交易制度将于今年在我县开始实施。这是环保体制机制创新,用市场手段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
排污指标像商品一样买卖
近年来,随着污染减排压力的增大,排污权客观上已经成为企业的重要资产。
从县环保部门了解到,我县环境容量偏小,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艰巨,企业排污需求与污染物排放指标缺少的矛盾日益显现。
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现:将企业排放污染物的权利拿到市场上进行买卖,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
县办证中心环保窗口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市场运作方式,要求所有涉及COD、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必须通过市场交易获得新的排污指标,从而控制污染物总量。
据了解,近年来,国务院和浙江省有关政策法规相继出台,全省已经明确今年全面推进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湖州市已出台实施办法。
“除了外部环境,安吉已经具备了实施排污权交易的基本条件。”环保工作人员指出,目前,全县一大批污水处理厂建成或正在建设。我县已健全排污权交易基础平台,对重点环境管理企业实施排污权许可证制度,已累计发放17张正式许可证。
另外,近年来,我县排污已经实施总量控制,新增项目污染物排放量,通过消减一定比例的同类污染物排放量来达到平衡。已替代二氧化硫总量613.6吨。
通过总量控制做减排文章
排污权交易,并不是有钱就可以买到排污权。
“环境容量的有限性,决定了排污权总量的有限性。”据县环保局总工程师闵炯介绍,以往新建企业排放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污染物的排污许可权由环保部门审核批准,属于无偿获取。而今后推行的做法设想是以2005年全县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总量的统计数据,先核定总量,再通过倒逼机制来发放排污权指标,促使企业不仅做到排污浓度达标,还想方设法减少排污总量。
而且最近一段时间,县环保部门在忙着给几十家化工、电镀、造纸、印染、磁性材料等老污染源进行现状评价。“之所以要对这些之前“视作”验收通过的企业规范环保手续,是为即将实行排污权交易做好准备,为科学核定排污总量提供基础。”
数据显示,按照“十一五”期间,我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到201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消减6.9%,控制在1210吨;二氧化硫排放量消减6.0%,控制在1880吨。
“以前,我们对企业排污的考核主要看浓度,企业只要排污浓度达标,就可排。这种做法忽视了排污总量控制,造成排污不超标但排污总量却不断飙升、环境压力日趋加大。而现在这种‘买卖’必须在排污许可总量控制并完成年度减排目标的前提下完成。” 闵炯介绍,今后的排污权指标就像眼下的用地指标,排污总量好比农保地的“红线”,不能轻易碰触。
所以在污染物排放许可总量不变的情况下,老企业减下来的排污量调剂后的富余指标可“挂牌”交易。新建企业要获得排污许可,只能通过“盘活”老企业超额削减的这部分排污量,进行有偿交易得来,有效控制了新建项目污染量。
为达到严格控制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县环保部门将继续制订详尽的排污权交易实施细则。
治污体制创新推动经济结构优化
在节能减排形势日趋严峻的今天,创新推行的排污权交易制度将成为我县新的治污举措。
“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意味着企业污染治理将产生直接效益。”一位企业老总认为,将排污权使用费转入企业成本,提高企业运用技术革新降低排放量的积极性,提升治理污染费用效率,可以让真正重视环保的企业得利。
“这套总量监管的措施,逼出了产业提升,逼出了精打细算,企业将会自发减排。” 闵炯表示,从全县经济发展来看,政府把削减的“排放权”,作为全县排污总量进行储蓄和调剂,为引进污染小、收益高的新兴产业,积累了排污权资产空间,增添了推进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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