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不再代行全国人大的职权,但作为中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一直在中国的政治生活、社会生活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维护国家的团结与统一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其主要职能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1983年1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县(市)和市辖区设立政协问题的通知》发出后,县委根据《通知》精神,1983年连续发了[1983]9号文件和[1983]50号文件,按照《宪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报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决定建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安吉县委员会,并于6月建立了筹备小组。
由于当年8月还要召开安吉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而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要尽量做到政协委员与人大代表不交叉,这给筹备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困难,县委先后四次邀请各有关部门、各人民团体及其它方面有代表性的人士,经多次讨论和协商才决定了政协委员名单,参加本届委员会的共有16个界别和方面,出席此次会议的委员197名,列席2名,全部委员中党外人士145人,占70%以上,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1984年8月19—26日,政协安吉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递铺镇召开。会议宣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安吉县委员会成立。
会议选举出县政协第一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会委员,听取和审议了《同心同德、团结奋斗,努力开创我县人民政协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以及委员提案审查报告等,并作出了相应决议,会议收到提案217件。
与会人员还列席了同时举行的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等。
此次会议不仅宣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安吉县委员会成立,更重要的是充分反映出我县爱国统一战线的壮大,生动地体现了全县各族人民大团结、大统一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