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在这场所谓的“大革命”中,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内的大批中央党政军领导干部、民主党派负责人、各界知名人士和群众受到诬陷和迫害。党和政府的各级机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组织,长期陷于瘫痪和不正常状态。公安、检察、司法等专政机关和维护社会秩序的机关都被搞乱了。
在长时间的社会动乱中,国民经济发展缓慢,主要比例关系长期失调,经济管理体制更加僵化。在这样特殊的历史背景下,中共安吉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与全国其它地方一样被迫解散停止工作。
根据省革命委员会的要求,1968年3月28日,安吉县革命委员会成立,由安吉驻军代表、干部代表和群众代表组成了三结合的领导班子,下设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和人民保卫组,统管全县各项工作。1970年9月3日至12日,中共安吉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根据浙革批(70)226号文件批复,恢复建立了中国共产党安吉县委员会,但在当时的情况下指导思想还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直到文革结束。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安吉县在这次会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指引下,开启了新一轮的发展征程。
1981年7月14日,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在递铺镇召开,会议的主题报告是《团结起来,为胜利实现经济调整、政治安定的重大任务而奋斗》。
会议总结了“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批判“左”的错误,号召全县人民恢复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提出政府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经济,动员和组织全县人民,把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搞上去;审议和批准了《关于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和到1985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还决定设置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选举产生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产生了县长、副县长、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此次会议还根据1979年9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将“文化大革命”中成立的革命委员会改为人民政府、恢复设立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将县革命委员会改为县人民政府。同时自1981年7月15日始由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安吉县人民政府”的印章,取代了原“安吉县革命委员会”的印章,由此,一个旧时期已经结束,一个新时代已经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