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每吨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倒扣3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附件
浙江省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
标 号
单 位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90号汽油(Ⅱ)
元/吨
7320
7020
元/升
5.42
93号汽油(Ⅱ)
7759
7459
5.80
97号汽油(Ⅱ)
8198
7898
6.16
0号柴油
6580
6280
5.63
-10号柴油
6975
6675
5.96
注:以上价格自2009年7月29日零时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