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五十年代末,我们国家开展了人民公社化运动。1958年原来的乡(镇)建制被全部撤销,安吉当时设城郊(后称安城)、递铺、梅溪、晓墅、南湖5个人民公社;孝丰设城郊(后称丰城)、青山、报福、永太、塘浦、鄣吴6个人民公社。
记者在县档案局查阅到1958年10月7日《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调整县级行政区划的决定》,只见上面写着这样的文字:“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全面发展和人民觉悟的不断提高,全省已基本实现了人民公社化,为了更有力地推动工农业生产高潮,综合发展农、林、牧、副、渔各种经济;为了加强人民公社的党、政领导骨干;并考虑到各地区的自然交通条件,有助于共产主义的大协作;加上原来部分县的行政区划本属过小,人口亦少,这样,已不能适应公社化新形势的需要,省委决定:撤消孝丰县制,其所辖行政区域与安吉县合并,定名为安吉县。”
在这个《决定》中,与孝丰县一样全省还有21个县并入相关县。
《决定》还在最后特别指出,“根据工作需要,上列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可在内部进行调整,待国务院批准后,再行公布”。1958年11月21日,国务院正式批准了这个《决定》。
孝丰县并入安吉县后,改为丰城人民公社,其行政机构也做了相应的调整;原鄣吴人民公社被撤消,并入南湖人民公社。此后安吉县有10个人民公社,县政府下设15个工作部门。合并后,全县总人口为270658人,其中男性156834人,女性113824人,在总人口中,农业人口219634人,非农业人口有51024人。县委、县政府所在地也从原来的梅溪镇迁到了递铺镇。
因为孝丰的并入,安吉县的工业企业数量由1957年的23个增长到4127个;根据孝丰并入后的新形势,1958年12月10日县委制订了《关于今冬明春整顿人民公社的规划》,并提出在思想、生产、分配、财务等八大方面的指导标准。
根据 “紧缩机构,精简人员”的原则,同年12月28日县委组织部发文撤并了性质相近的23个机构,精简了1100多名人员,精简比例达40%以上,全县下放187名干部到公社担任各种领导职务,217名干部到工厂当工人、到农村当社员,抽调500名干部加强薄弱部门。
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江华当年专程到安吉视察指导工作,并在全县干部大会上讲话。
安吉上层得到了精简,人员更加精干,工作更有效率;基层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壮大了基层的力量,打好了牢固基础,从此在一驾马车的拉动下,安吉上下更加协调,前进的脚步更加轻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