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在遭遇出口艰难的情况下,天子湖工业园区某企业一方面急需200万元周转资金,一方面因拖欠他人数十万款项而被告上法庭,原告要求法院查封该企业部分固定财产,保全财产以备偿还。被资金和官司纠缠后,该企业更显得岌岌可危,难以续产。
县法院立案调查后,果断作出决定,对该企业采取“留出路、给活路”的审慎审理,不但不予扣押生产资料,还想方设法确保该企业正常生产,在动态查封时,仅限制了其土地使用权。但由于贷款时,金融机构需要该企业用土地作抵押,而被限制了使用权的土地是不能作抵押的,最后法院要求企业提供担保人,圆满解决了企业贷款和司法两个难题。
据了解,在服务企业保增长方面,县法院在审理涉企案件时,采取了“审慎对待财产保全”、“审慎对待涉企纠纷”、“审慎对待企业难题”三个审慎审理方式。即企业作为被告时,在保障原告权利实现的基础上,适当控制财产保全的数量,但不扣押生产资料,不影响企业正常运作;企业存在纠纷时,法院开展能动司法,通过快立案、快保全、快审理、快执行的“快捷通道”,及时化解企业纠纷,不让矛盾纠纷“过夜”;企业碰到款项收不回等难题时,联合公安等部门,对相关债务人展开追讨。
据统计,今年以来,县法院采用“三审慎”审理方式,帮助30多家风口浪尖上的企业渡过了难关,化解了十多家企业纠纷,为“乌毡帽”酒业公司、“云通”家具公司等十多家企业追回约100万元债款或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