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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晚报]安吉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新政策
2009年07月14日15:23 | 来源: 湖州在线-湖州晚报 | 作者: 余夫 | 编辑: 樊慧

       湖州在线讯 大学生就业创业,成为眼下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记者昨从安吉县人事部门获悉,该县新近出台《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从注册优惠、规费减免、完善创业服务工作等方面,对大学生就业创业给予全方位的支持和鼓励。
    

        据悉,为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安吉县将放宽高校毕业生创业市场准入条件。对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所有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行业外)的高校毕业生,从注册登记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各类行政事业收费。对高校毕业生初创企业,有关部门按照行业特点,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适当降低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
    

        刚迈出校门的大学生创业往往缺乏资金,对此安吉专门制定了优惠政策:在县内从事科技、创意、文化等现代服务业及现代农业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1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并根据创业组织吸纳大学生就业情况,给予一定专项创业补助。各工业平台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用地保障,团县委青年创业中心为进入中心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营业用房和政策扶持,并根据创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给予一定的种子资金资助和房租补贴。
    

        据介绍,对于安吉籍高校毕业生,经过努力还未就业的,县里将组织其开展为期6个月到1年的见习活动。见习期间,政府和见习单位按不低于安吉县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其中,政府补贴原则上不低于总补贴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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