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陈先生名字被人冒用进行签单消费的遭遇,刘国祥律师说,从法律角度而言,应该遵循谁签字谁买单的原则,若票据上的字迹不是陈先生的笔迹,而酒店又提供不了相关证据证明该单据是陈先生找人代签的话,该单据可被认作“冒签”单据,陈先生有权拒绝买单。针对酒店而言,若酒店能通过监控等措施查出冒签者的话,冒签者需赔偿全部消费金额。“签单虽然给客户带来了便利,但为了避免因为细节上的漏洞而引起的纠纷,酒店还应尽早完善签单机制,建立一套与之相配套的服务体系。”刘国祥建议说。
采访中,记者发现,鉴于签单带来的诸多后遗症,近年来我县各大酒店和消费单位都加强了这方面的管理。据了解,目前全县80%的大小酒店都建立了“签单”审批程序,消费单位向酒店提出签单消费的要求后,酒店会对消费单位的信誉度、规模和效益进行摸底。然后,酒店与消费单位签协议,确定单位负责人、办公室主任等,大约1至4人为签单人,并取得他们的亲笔签样。结账周期一般为每月或每季度。另有20%的消费单位还制作了专门的接待单和票据,接待人员要拿这些接待单和票据才能签单。而且,单据上还注明了接待标准,消费上限等。
和春大酒店相关负责人朱琼瑶说,和春大酒店实施签单制度已多年,酒店内部建立起了允许签单的审批程序和落实内部风险防范措施等一整套管理制度。与消费客户签单前,酒店事先会对其进行多方面了解,信用度较好的,酒店一般都会放心地允许其签单。同时,针对允许签单的消费客户,签单之前落实指定签字人群,并有签字字样,以便营业部门操作。“如果遇到找人代签的情况,我们的工作人员也会在单据后面详细标注代签者的联系方式,代签原因等详细情况,以便将来结帐时可以作为确认材料。”朱琼瑶说,虽然记录细节很麻烦,但在结帐时可以帮助客户及时回忆起当时的情况。“在做好细节的前提下,通过和签单客户的长期合作,我们发现,90%以上客户的信用度都还不错,造成的坏账占签单金额较小份额。”朱琼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