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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签单:损失该谁买单?
2009年06月25日07:26 | 来源: | 作者: 柳颖 | 编辑: 樊慧

  所谓签单,就是客户消费后,不是现金付账,而是在账单上签字,后由结算员上门结账,其实际上是一种商业信用行为,冒名签单事件的频频出现,既给消费者带来了损失,也给酒店带来了尴尬。那么,冒名签单带来的损失该由谁承担呢?

  “这是酒店管理上的疏忽,责任当然应该由酒店来负。”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企业经营者认为,他们企业在与酒店进行签单合作前,已经提供了一份可签单人的签名样本放在酒店处,这也是很多单位的做法,既然有样本,在消费者进行签单消费后,酒店就有责任辨别签名的真伪,一旦出现冒签,责任当然应该由酒店方负。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抱有类似观点的市民比较普遍。

  “酒店没有对签名进行认真审核,或者出于怕得罪客人等原因没有进行深究,造成的损失当然得由酒店承担。”市民章家军说。

  不过,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出于种种考虑,对冒名签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消费者也不少。在县城经营一家企业的吴世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像我们这样的小公司只有我一人可以在酒店签单,但在结帐时我也发觉有个别下属会偶尔签我的名字进行消费,虽然是酒店的疏忽,让别人冒签了我的名字,只要双方对质就可以水落石出,但为了减少公司内部矛盾我也只能默认了。”吴世勇无奈地说,“签单消费的漏洞还是很大的,容易给人钻空子,还是刷卡消费清楚明白。” 

  对此,酒店方又是如何看的呢?中汇大酒店副总经理王永刚告诉记者,每年都会有一些签单账追讨不回而造成坏账的情况。“合作单位一般都会将一份允许签单者的名单放在酒店备份,但我们常常遇到一些不能签单的领导跑来要签单的情况,这让我们很被动。”王经理说,遇到这种情况时,酒店会先打电话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进行核实,询问是否允许代签,经单位同意后再允许签单。“虽然单子是签了,但结帐时因为字迹不一或者忘记代签这回事而造成账结不回来的情况也很多。”王经理说。   

  和春大酒店相关负责人朱琼瑶则告诉记者,一些人对酒店的签单协议单位了如指掌,他们消费后,写上协议单位签单人的名字、电话,让他们防不胜防。

  在采访县城部分规模酒店时记者了解到,几家上规模的酒店几乎都有因为冒名签单引发的死账、坏账,拖欠时间最长的达3年。某酒店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多年前自己曾和一公司签订了签单消费协议,企业有关人员来酒店消费时,一般都由指定副总签单。2006年上半年该副总辞职,但在年底结账时,竟发现该副总辞职后仍在酒店偷偷签单2次,共消费3000多元。

  “冒名签单”频频出现,是否有行之有效的方法对这一现象进行遏制,受害酒店及消费者对此又有何应对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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