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我明明在杭州出差,怎么可能在安吉的酒店进行签单消费呢?”昨天,在某单位上班的陈先生与手持一叠消费单据的酒店工作人员争论不休,并打电话找到了记者,“这张单据上的字迹和我以前签的字迹明显不一样,你们怎么可以向我结帐呢!”摊开十几张签单单据,陈先生一边向记者对比起每张单据上的笔迹,一边激动地说。
陈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工作需要,自己所在单位与县城几家酒店都有协议进行签单消费,实行每月结算制。昨天,某酒店工作人员拿着一叠消费单据来到陈先生办公室进行现金结算,在核对单据时,陈先生意外地发现了一张5月14日晚上在该酒店消费853元的单据。“5月12日我和单位另一位同事一起前往杭州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培训,5月14日我和同事在杭州,怎么可能有时间回安吉消费853元呢?”疑惑的陈先生不断向前来结帐的工作人员询问相关事宜,但工作人员却对此表示一无所知。
陈先生备感冤枉,拒绝结帐,但酒店表示,他们只认签名追讨现金,双方各执己见,结帐之事被搁置下来。“我不是拒绝支付853元,实在是因为觉得冤枉,这明明是酒店管理上的漏洞,为何要我来买单。”陈先生说。
5月14日,陈先生是真的不在安吉还是记错时间导致误会?按照陈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拨通了陈先生同事的电话,对方证实,5月14日他确实和陈先生一起在杭州培训,随后记者又与陈先生所在单位进行确认,单位表示,5月12日单位的确派陈先生前往杭州培训一星期。
既然人明明在杭州,为何会出现回安吉签单消费这样的乌龙事呢?记者在随后的采访中发现,类似经历并不稀奇。某公司的张老板由于业务需要,公司与多家大酒店有合作协议,并规定公司副总以上管理人员才有签单资格。“在一季度一结帐过程中,我总会发现一两张字迹不一的单据。”张老板无奈地说,考虑到既查不出冒充签单人员,又与酒店有合作关系,大多数时候公司都会选择睁只眼闭只眼。
对此,酒店方又是如何看的呢?冒名签单带来的风险又该由谁买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