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午,县交警大队城郊中队在胜利路与玉华路交叉口巡逻时,发现骑摩托车路过的李汉没戴头盔,示意其停车检查。经初查,李汉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交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摩托车,并将李汉口头传唤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郊中队调查处理。
让处理此事的民警惊讶的是,李汉在今年2月15日曾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而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250元的处罚。“也就几个月,怎么好了伤疤就忘了痛呢?”办案民警无奈地说。
“都是侥幸心理害了我,被抓到过一次,想想不可能运气那么差,这次出去一定要去办驾驶证了。”李汉接受采访时也是后悔不已。
县交警大队的官林进警官表示,现在正是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期间,像李汉这种屡教不改的无证驾驶行为明显漠视交通法律法规,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经县公安局裁决,对李汉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5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