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信 爱安吉APP
您当前的位置: 安吉新闻网>>新闻中心>>安吉社会新闻
消费不满20元不能刷卡?
2009年06月17日09:14 | 来源: | 作者: 章敏 徐娟娟 | 编辑: 樊慧

  在超市购物,很多市民喜欢用信用卡结算,但是近日市民俞小姐却来电反映,她在县城某超市购物刷卡时,遭到了超市收银员的拒绝,理由是她的消费金额不足20元。“当时我身上没带现金,最后只好又买了两盒牛奶,凑足20元才刷了卡。”对此,俞小姐无法理解,“超市有权拒绝消费者刷卡吗?” 

  调查:县城极少数超市设定刷卡“门槛”

  针对俞小姐的质疑,记者走访了县城多家设有刷卡机的大型超市。调查发现,绝少数超市存在不满“20元不能刷卡”的隐性规定。尽管超市内并没有张贴出任何刷卡限额的规定,但当消费者结算时,如果消费不足20元要求刷卡时,会遭到超市拒绝。当记者询问“超市依据什么限定刷卡消费金额”时,收银员称“这是超市的内部规定”。 

  超市:限额刷卡是迫于成本压力

  记者随后采访了相关超市负责人,该负责人承认“20元以内不刷卡”确有其事。“如果顾客购物金额不到20元,如没有带现金等情况但必须刷卡时,我们也会允许其刷卡。但如果顾客口袋里有现金,而其消费不满20元的话,超市一般不允许刷卡。”原因是为了节省成本,因为每刷一次卡,超市要付一定的手续费。

  银行:银联卡刷卡没有最低限额

  “持银联卡在商家消费的时候没有最低限额,几毛钱或者几分钱同样可以刷卡。”中国人民银行安吉县支行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只要是持银联卡的消费者,不论在商家的消费金额是多少,有POS银联终端机的商家都必须接受刷卡消费。

  律师:超市应提前告知消费者 

  “客户和超市之间是买卖合同双方,刷卡还是支付现金,属于结算方式的选择,对此双方可以约定。” 对此,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义说,超市出于对交易成本的考虑,要求以现金方式结算,符合合同自治的原则,并没有侵犯消费者权益。不过,超市应当以醒目的方式在人们选择购物之前告知消费者。

  链接失效

糟糕!链接失效了。

建议您:

  • 稍后刷新本页
  • 等待片刻,本页自动带您前往首页
  • 安吉新闻网是由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安吉新闻集团主办,安吉文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制作维护 | 浙新办[2004]28号 | 浙ICP备05010853号
    本网电话/0572-5687133 | 智慧安吉APP热线/0572-5680008 | 新闻热线/0572-5223000 | 邮箱/ajnews@163.com |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祥和路178号9楼
    中国安吉网政务新闻视窗APP)法律顾问: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