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同一家企业打工的乙某、丙某等四人一起玩扑克牌。同样喜欢玩牌的甲某来串门,发现没自己玩的份,只好在旁边“观战”。
甲某观看他人玩牌喜欢瞧完上家看下家,不但管不牢自己的嘴,还常常喜欢在一边教人出牌。乙某屡屡输牌,就捂住自己的牌不让甲某看,但甲某非偷看不可。乙某叫甲某离开房间,甲某不肯,于是两人推搡起来。其他三人也不喜欢旁人在边上多嘴,劝甲某回去。甲某感觉很失面子,见拗不过乙某等人,一时冲动就将随身携带的茶杯朝乙某头上拍去。乙某怒火冲天,他顺手捞起搁在身边的一根毛竹棍扫向甲某,这一扫,不偏不倚正打中甲某的太阳穴。甲某顿时身体摇摆不定,随后就昏倒了。
乙、丙等人吓了一大跳,几个人立即将甲某送往医院治疗。最后,经法医检查,甲某人体损伤鉴定为重伤。日前,乙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