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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别墅坟拆了 不涉违法建筑部分予以保留
2009年06月10日16:41 | 来源: | 作者: | 编辑: 樊慧

  工作人员正在拆除豪华坟墓。

   浙江在线06月10日讯 远看是豪华别墅,走近后方知是坟墓。昨天下午,瑞安这座引起极大关注的豪华坟墓终被拆除。

  不久前,记者发现瑞安有人花费巨资造了一座别墅坟墓,这座坟墓背靠大山,面朝村落,远远看去像一座别墅,近看内有亭台楼阁、假山雕柱,周围有苍翠树木。经过多方确认,这个豪华坟墓居然是一座未经任何审批私建的违法建筑。

  本报从6月5日开始对这座豪华坟墓进行了系列曝光,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关注。随后,瑞安市人民政府迅速召集有关部门举行联席会议,并形成统一意见:豪华坟墓严重违反了《殡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限期拆除。

  昨天下午,瑞安市塘下镇人民政府与瑞安市民政局、土地、规划、塘下镇联合执法指挥中心等部门再次来到现场,对未自行拆除的部分,予以现场拆除。

  下午2点多,有关执法人员到达坟墓现场,围观的村民已是里三层外三层。在规定自行拆除的期限里,坟主拆除了部分构件,但浇筑牢固的建筑仍留在原地。下午2点20分,两台挖掘机分别从东西方向对豪华坟墓进行拆除。

  “我们前期的工作做得比较细致,所以在拆除工程中,没有受到任何阻挠,整个过程非常顺利。”现场拆违的工作人员说。

  20多分钟后,豪华坟墓的围墙等被全部拆除。但对于那块1984年就已建好的墓碑,因为当时殡葬管理条例未出台,所以它并不属于违法建筑,有关部门还是将此予以保留。

  “我们在接到瑞安有关部门拆除的通知后,昨天叫了一辆挖土机,拆了亭子、楼阁,花了近3个小时。”看着挖掘机在工作,坟主徐氏兄弟中的老二无奈地说:“这件事我们有错。”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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