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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学校禁烟规定遭质疑:学生抽烟罚200元
2009年06月03日16:17 | 来源: | 作者: | 编辑: 樊慧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修订草案尚在起草当中,计划将个人罚款额度提高到50至200元,中关村外国语学校却已提前执行,近日,该校3名高二学生因偷偷吸烟被分别罚款200元,学生对此颇为不满。

  “听说了吗?又一个倒霉的被罚了。”昨天下午课间休息时,中关村外国语学校高中部几名高二男生聚在一块儿小声议论着,这是继几天前两名高二男生在厕所偷偷抽烟被罚200元之后,第三名男生因抽烟挨罚。男生小宇(化名)告诉记者,上个月初,学校老师拿着一份报纸,向同学们宣读有关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还提到《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修订草案将加大罚款力度,计划将个人罚款额度从现行的10元提高到50至200元,并且口头通知大家,如果发现有人抽烟,将罚款200元。几天前,德育处的一位男老师意外发现两名男生上厕所时偷偷抽烟,对两人处以200元罚款,第二天这两名学生就将罚款交到了德育处。

  小宇和几位同学都认为学校用罚款的方式惩罚抽烟的学生实在不妥,学生并不挣钱,被罚款的事情肯定不敢让家里人知道,没钱交罚款,要么向同学借钱,要么就得想歪门邪道的办法了。

  昨天下午,中关村外国语学校一位姓黄的校长告诉记者,学生屡禁不止的吸烟问题一直让老师们十分头疼,偷着抽烟的学生总是跟老师玩捉迷藏,学校的确向吸烟学生进行罚款,但罚款不是目的,只是为了让他们明白未成年人吸烟对健康和学习都不利。“学校也不会要他们的钱,罚款会找机会还给他们,只是给学生们一个教训。”黄校长说。

  专家观点

  学校无权罚款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宗春山认为,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虽然未成年人禁止吸烟,但学校无权进行罚款处理。学校采取罚款的方式管理学生反而会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也许罚款措施确实能够约束学生的违纪行为,但在学生的心灵深处会产生一种错误认识,即不管犯了什么错误,都能交钱了事。学校更应当从心理健康、情感教育的角度来引导学生。

  相关链接

  目前本市相关法规对于个人公共场所违法吸烟的处罚为10元,有专家提出处罚力度较小,难以起到惩戒作用。立法调研专家组计划在法规修订草案中,将个人在公共场所违法吸烟的处罚额度从目前的10元提高到50至200元。而对于控烟不力的单位,其罚款额度有可能提高到万元以上。《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修订草案的内容起草有望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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