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在整治行动前,菜场部分商贩将摊点延伸到了路上,致使原本不宽的街道更加狭窄。在占道经营的“马路集市”上,除了农副产品、瓜果蔬菜外,还有水产摊位充斥其间。不少走道的地面上湿漉漉的,鱼鳞、腐烂的菜叶随地可见。
“‘马路集市’已对菜场的正常秩序和安全带来影响。”据县城管局二大队副大队长郜建华介绍,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在发放整改通知书的同时,共教育劝导各类流动摊贩、店面占道行为20起,清除乱搭乱挂、陈旧破损的遮阳雨篷9处,查处各类乱堆放的废弃杂物6处,使困扰农贸菜场多年的违法搭建问题得到了有效改善。
“大部分业主都比较配合,认为整治行动利人也利己。”郜队长表示,为了让整治行动的效果更好,城管局还将持续派人不间断蹲点管理。
知识链接: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人行道、地下通道等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的,应当保持周围市容环境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