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信 爱安吉APP
您当前的位置: 安吉新闻网>>新闻中心>>国内国际>>社会
毕业生爱读书3年盗书1500余本 多为人生哲理类
2009年05月26日16:05 | 来源: | 作者: | 编辑: 樊慧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说“窃书不算偷”;现代版的孔乙己也说,窃书只是一种不良习惯。当然,他为这个不良习惯付出了代价——渝中区检察院昨天以涉嫌盗窃罪,对其审查起诉。

  今年3月30日,20多岁的刘某背着挎包走出新华书城门口时,门禁系统发出报警声。保安上前检查,刘某把包递给保安后,撒腿就跑,保安从挎包里搜出几本尚未买单的书。刘某随后被抓住。他主动交代,自2006年以来,他在渝中区解放碑新华书店、渝中区精典书店、南岸区新华书店、沙坪坝现代书城等,以蚂蚁搬家的方式,偷书1585本,价值3.7万余元。

  检方调查到,刘某是个中专毕业生,没有正式工作,住在租来的房屋里,很喜欢读书,偷的大部分书是人生哲理类的,另有部分小说。当他在书店看到一本书,觉得这本书有用,或者以后有用,他就会偷。对于特别喜欢的书,他要偷2至3本。他偷书不卖,全部放在家里。当办案人员前往其租赁屋搜查时,发现他偷来的书一本未卖,装了好几麻袋。

  承办检察官称,刘某是个死读书、读死书的书呆子,他把大多偷来的书都读了。他认为偷书只是一种不良习惯,一种应该改的坏习惯。为了改掉这个坏习惯,他花钱买了100多本书,但看到书还是手痒。检察官和他交谈时,饱览群书的他并不认为窃书是违法、是犯罪。

  因此案作案时间跨度长、地点多,检方进行了多方调查。他们了解到,我市很多书店都存在图书被盗的现象,某些大型书店一年被盗图书价值多达十多万元。由于没有有效的防范措施和监控手段,无法查清是何人所盗,失窃单位也未向警方报案,助长了窃贼的嚣张气焰。为此,渝中区检察院已向被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提高防盗意识和报案意识,并改进防盗措施和监控手段。

  链接失效

糟糕!链接失效了。

建议您:

  • 稍后刷新本页
  • 等待片刻,本页自动带您前往首页
  • 安吉新闻网是由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安吉新闻集团主办,安吉文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制作维护 | 浙新办[2004]28号 | 浙ICP备05010853号
    本网电话/0572-5687133 | 智慧安吉APP热线/0572-5680008 | 新闻热线/0572-5223000 | 邮箱/ajnews@163.com |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祥和路178号9楼
    中国安吉网政务新闻视窗APP)法律顾问: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