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小姐告诉记者,由于工作的关系,去年6月份她在县城步行街延伸段租了一间房。“我们这幢楼共有5层10多个房间,每间房都有一个独立的电表,房东一直按照每度电8毛的标准收电费。从去年6月份到现在我一共用了1000多度电,房东多收了我260多块钱。”潘小姐找到房东理论,但房东告诉她“大家都是这么收的。”
真的 “大家都是这么收的”吗?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的确有不少出租户是按每度电0.8元向承租户收取电费的。问起原因,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房东表示,一幢房被隔成10多个房间,一个总表配上10多个分表,电会在总表与分表间产生耗损,这些耗损当然要分摊在各个分表上,电费自然要高些。
记者随后就此咨询了递铺供电所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总电表与分表之间的电力损耗的确存在,但由于居民用电的电压相对较低,电力损耗还是相对较小的。按照梯阶电费标准,加上电力损耗和出租房公用面积的用电损耗,只可能比现行电价略微有所上浮,不可能达到0.8元/度。
此外,县物价局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去年6月1日起省物价局制订施行了《关于规范出租房电费结算行为的通知》。“通知规定,出租房屋的房东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不得收取高额电价。” 该工作人员表示,租房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与房屋出租人结算电费时,索取有关凭证。如遇不符合规定的乱收电费情况,租房者可以拒缴电费,同时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