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信 爱安吉APP
您当前的位置: 安吉新闻网>>新闻中心>>国内国际>>社会
女子产子后患乳腺癌 男友付9万元分手
2009年05月13日16:04 | 来源: | 作者: | 编辑: 樊慧

  同居了四年的女友,为他生下儿子后,被查出患有乳腺癌。男友提出儿子跟他过,要和女友解除同居关系。昨日他们在沙区法院进行了调解,男友获得儿子“抚养权”,但他做出“承诺”,卖车后凑齐9万元,在10天之内,给女友“治病”。

  同居生子患乳腺癌

  这已经是两个人第二次到法院来进行调解了,女的叫小饶,穿着蓝色的短袖,头发在脑后挽成一个精致的发髻。不过她面色苍白,说话的声音很细。

  记者了解到,小饶和男友张某于2005年在酒吧喝酒时认识,张某是山东人,在重庆没有住房,于是就搬到了她的出租房内,两人同居生活。

  在她的支持下,张某在沙坪坝三峡广场开了家手机店,出售手机。在同居后的2007年2月,她未婚先孕,并于当年11月产下两人的小孩。

  孩子健康成长,张某事业顺利,还买了辆富康轿车,可小饶却被查出有乳腺癌。“已经花了五万多元了。”小饶说,张某最初答应她,“有难同当”,不过今年春节过完,他就抱怨,为她治病,影响了事业。

  愿付9万给女友治病

  “她没得工作,也没得保险,我一个人拼命挣钱,还要养小孩。”张某长相斯文,操着半生不熟的重庆话,说起来两手比划,有些激动。他认为小饶不理解他,总认为他有了外遇,两人早没了共同语言,因此到法院来,确定子女抚养权。

  法官认为,从经济条件和身体健康条件考虑,两人的非婚生子女由张某抚养,更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我承认,抚养小孩我是力不从心。”小饶同意由张某抚养,但是希望张某能够给她补偿用来治病。

  经过调解,张某同意,将行驶了2万1千公里的富康车卖掉,再加上现金,在调解后10天之内,总共支付9万元给小饶治病。

  走出法庭外,对于这样的结果,小饶面无表情。她说,如果不患癌症,自己可能与张某早已完婚。自己还是很爱张某和孩子,现在乳腺癌到了中期,要花更多的费用。以前靠张某挣钱养家,她将来会找份工作,尽量养活她自己。而张某的回答则很简单,“希望她各人保重”。

  链接失效

糟糕!链接失效了。

建议您:

  • 稍后刷新本页
  • 等待片刻,本页自动带您前往首页
  • 安吉新闻网是由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安吉新闻集团主办,安吉文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制作维护 | 浙新办[2004]28号 | 浙ICP备05010853号
    本网电话/0572-5687133 | 智慧安吉APP热线/0572-5680008 | 新闻热线/0572-5223000 | 邮箱/ajnews@163.com |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祥和路178号9楼
    中国安吉网政务新闻视窗APP)法律顾问: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