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家住县城山水华庭的章东水先生打来电话,反映了自己经历的一件“懊恼事”,并连连说,“以后办事,一定要多长个心眼,吃亏不说,还换来一肚子的气。”
事情是这样的。半个月前,章先生的儿子准备十一长假结婚,因为怕到时订不到酒席,于是章先生便张罗着提早预订,到时可以轻松一点。经过打听,章先生觉得县城某酒店既气派,服务口碑又不错,遂订下了45桌酒席,并支付了5000元的预付款。订下酒席后,章先生放下心来,只盼着喜日子早点到。
但计划赶不上变化。没想到订下酒席后才一个星期,儿子打来电话说,不准备回来办酒席了,因为他和准新娘想趁着长假去云南度假,酒席等过年的时候再办,“那时候,乡下的亲戚们也都空下来了,可以安心来喝喜酒。”儿子这么跟章先生说。原本就有这个想法的章先生非常高兴,觉得儿子很懂事。
第二天,章先生拿着酒店开给自己的收据兴冲冲地去退酒席,准备拿回自己的预付款。没想到酒店答复说,退酒席可以,但预付款不能退,因为那是“场地定金”。按照酒店服务业的规定,定金是不能退还的。 一听这话,章先生奇怪了:“定金为什么不能退?我只不过是预订而已啊。”酒店相关人员则表示,定金是一种抵押性质的款项,等到付酒席钱的时候可以自动抵押,与“订金”有着很大差别,是不能够退还的。
“我们这样做,也是为了保障自身利益不受损害。”酒店相关负责人说,因为章先生预订的缘故,酒店已经拒绝了其他客人预订的要求,如果章先生退订的话,酒店将遭受损失。
“怎么可以这样呢?”章先生非常气愤,在家人的提醒下,他又仔细察看了收据,只见收据上有一栏手写着“大餐厅场地定金”的字样,但章先生表示,当时自己付钱时并没有人提醒他。“这不是搞文字游戏嘛。我哪里知道定金和订金不一样,他们难道不应该事先提醒我吗?”
章先生随后找了县消保委,在他们的协调下,酒店答应,如果有人预订章先生订下的日子的酒席,或者章先生自己有朋友想在这天举办酒席的话,酒店可以退还这笔定金,否则的话,这笔钱是不会退还的。
“定金一律不能退还,”这是酒店业的行规吗?在没有征询消费者意见的情况下,酒店是否可以随意开出“定金”或“订金”的收据呢?请关注下期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