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警察、消防战士和群众奋力扑火。
记者从县森林消防指挥办了解到,4月1日至6日的清明期间,我县发生了11起火灾火情,过火面积共计116亩,未发生人员伤亡。
清明节前后近一周,记者看到,我县绝大部分市民带的是鲜花、水果等祭品上坟祭祀,这种文明的祭祀方式替代了过去燃放鞭炮、香烛等五花八门的不文明、不安全的祭祀现象。
除了群众自发倡导文明祭祀外,县森林消防指挥办、公安局、消防大队、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在前期周密部署,制定了森林消防预案,逐级安排人员深入林区蹲点包干、巡逻检查,坚持24小时值班,作好了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在清明期间火灾刚被发现后,相关部门立即组织警察、干部、群众赶赴火灾现场,全力扑救。
据县森林消防指挥办副主任杨绍兴介绍,在4月1日发生了2起火情,4月2日气温高、风力大,发生了9起火灾火情,4月3日至6日,全县未发生一起火灾上报。今年清明节期间发生的火灾火情共计11起,其中成灾1起,火灾火情数量比去年同期减少三分之二;最大过火面积为61.2亩,总过火面积为116亩,过火面积比去年同期减少56.4%;火灾损失较少,未造成人员伤亡。“这个清明节,相对来说是安全的。我县植被保护较好,接下来气温将继续攀升,希望广大群众在野外生产劳动时,时刻提高警惕,管好手中的火。”杨绍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