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质押贷款在国外已经很普遍,此次浙江省全面启动商标权质押融资,对我县企业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为我们企业盘活无形资产,缓解融资难开辟了一条通道”,得到消息后,拥有中国驰名商标的宋茗白茶负责人许万富这样告诉记者。
记者从县工商部门了解到,我县拥有注册商标1345件,国际注册商标422件,浙江省著名商标目前达20件,市著名商标75件,8件驰名商标。 “这些都是我们的‘财富’,启动商标质押权贷款,其真正意义在于能把企业的‘知本产权’转化为‘资本产权’”,有关人士认为,这一利好将进一步激发企业自主创牌的积极性,对极大促进企业积极运用商标品牌开拓市场。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暂行规定》对商标质押有严格要求。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订立后,借款人与贷款人应当在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之日起15日内,通过填报《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也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贷款人应在办妥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并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具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后,方可发放贷款。
县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工商部门将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启动商标权质押贷款,为我县企业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