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去年1月,县发改委根据省物价局《出租汽车和道路班车客运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精神,及《安吉县出租汽车和道路班车客运油运价格联动机制》要求,在燃油代表品价格每上升35%且持续2个月后向社会公告后实施燃油附加费。经2008年12月19日和2009年1月15日连续两次降低成品油价格后,县发改委针对当前社会各界反响强烈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是否继续收取的问题召开民主恳谈会,广泛征求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建议。
县委常委、副县长黄培林出席恳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