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邹女士一年前在网上申请了一个支付宝账号,为了省掉网银转账时插U盾的程序,邹女士又开通了网银与支付宝账号的直接转账功能,凭支付宝的密码就可以直接进行网上转账。一年来,邹女士经常用其支付宝账号上网购物,确实方便了许多。
“几天前,我上网购物后,隔了三天再次上网,发现自己支付宝账号内的钱有异常变动,仔细一查,发现自己网银内的6000元钱被人每天转账2000元,分三次转到了其它的支付宝账号上,对方用支付宝账号购买了Q币。”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邹女士分析可能是上网购物的过程中,中了“盗号木马”的招。随后她立即向警方报了案。
随着互联网业务的飞速发展,形形色色的网上违法犯罪现象也不断出现,一不留神很可能中招。递铺派出所民警提醒广大喜欢网购的市民,在上网过程中,特别是在进行与自己资金安全有关的上网操作时,要严格按照银行的规定进行。特别要记住,繁琐的程序才是自由的保障,不要为了贪图一时方便给别有用心者留下可趁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