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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建立学习实践活动十大示范点
2009年03月19日07:55 | 来源: | 作者: 昝多娇 | 编辑: 樊慧

  为加强全县面上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统筹推进,确保实效,我县建立了学习实践活动十大示范点。这10家示范点分别是:县国土资源局、劳动保障局、交通局、团县委、县委党校、林业局、人事局、环保局、妇联、教育局。

  据介绍,这十个示范点是统盘规划精心选出来的。为了探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扎实途径,学习实践活动办认真研究学习实践活动的精神实质和各阶段各环节的目标任务,在对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进行统盘规划的基础上,从中选取了10家县级机关部门单位作为示范点。要求一方面将“规定动作”由示范点先期完成,积累经验,再从面上推开,避免工作走弯路,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督促示范点创新“自选动作”,以他们锐意进取的榜样作用带动全县学习实践活动出成绩、出亮点。

  目前,一些示范点科学探索,创新举措,国土局结合本单位“一月一科一课”、领导和中层干部带题调研、“科室一月一课”等方式将科学发展观学习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真正做到学懂学透;县委党校开展联系镇党小组长(村民组长)专题培训、送课进社区等系列宣讲活动,主动服务基层,努力开辟学习实践“第二课堂”。

  据悉,为让各示范点“自选动作”创造的经验促全局,我县学习实践办公室将及时跟上总结,并利用现场会、简报、电视报纸专题报道等形式,对示范点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广泛宣传,使其他参学单位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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